南京市六合区农村的,村里规定嫁出去的女儿就算户口还在村里还是不允许分地,请问这是合法的么?如果是违法应该怎么办?
18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因此,嫁出去的女儿虽然户籍仍在农村,但其配偶和子女仍然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享有承包经营权。 关于您提到的“不允许分地”的说法,这可能是因为法律规定或村规民约的原因导致的。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建议您向当地村民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反映情况,并寻求法律援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当注意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行为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