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杭州余杭区一家小私企工作,担任外贸业务助理一职业,去年2月份入职,那时候还没毕业,实习工资2000并且签了实习协议。16年7月份毕业了,转正了。公司给交了社保,但是没有签劳动合同,每月工资3200。工作这一年间,直系领导对我工作很满意,期间有问我是否愿意单独做业务,我拒绝了,拒绝的原因纯属我个人意向问题。前段时间,领导告知我:老板需要能单独做业务的人,如果我不愿意要当心点。我回复我领导:我愿意试一试,实在不行我就走人。7月底,领导又再次找我谈话,说老板要给我降薪调岗,言外之意就是变相让我走人。之后领导也尽量帮我争取了,一个月后走人,我说好。请问下在这种情况下,我能争取到的权益是什么?
2021-06-10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