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前夫由于我的问题,我是过错方,导致离婚的,协议离婚,我每个月要给孩子五百块抚养费,满二十岁。还有一些口头协议,但也是被逼无奈我答应的,按他说的我是过错方,给孩子抚养费,加他的损失费共计十万,第一次先给四万,剩余六万分两次给完。我在二次婚姻前给了他四万,可他用那四万块钱作为他家房屋改造用了,现在他父亲病了,他要我想办法把剩余六万块一次性给他,可是我没有经济能力给,再说了,我也不想给,怕他把剩下的六万块钱用在其他地方。不给孩子用。可是他见我不同意给钱,又是打电话骂我,威胁,恐吓,还来我家闹事,我该怎么办,对了,他从我们离婚前就没在工作至今。
2024-12-13 02:43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您有权拒绝支付抚养费用,并且有权要求对方赔偿其因您的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如果您已经支付了部分抚养费用,请确保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将来向对方追讨。 其次,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比如咨询律师或申请调解,以解决双方之间的纠纷。同时,您可以考虑收集和保存关于您与前夫之间所有协议和约定的证据,以及任何相关的沟通记录,以便将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最后,如果对方的行为给您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和压力,建议您及时寻求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以缓解情绪和恢复心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