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男方没有吊销子女及妻子的户口,女的再婚,现住址有女儿和自己的户口,这个是不是属于暂住的,那么他们婚后共同产权属于谁?
2024-12-13 03:29这个问题涉及到复杂的法律概念,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研究。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应当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迁入,并持有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 其次,关于婚姻关系是否构成暂住的问题,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夫妻双方结婚后,未办理正式的户籍迁移手续,且女方未离开原籍地,其户籍可能被认定为“暂住”。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女方拥有合法的居住证明,也不一定意味着她已经取得了户籍迁移的权利。 再次,关于共同产权的问题,通常情况下,房产的所有权是基于婚姻关系而确定的。但如果夫妻双方存在其他协议或法律规定的情况,则可能会有所不同。 总之,对于上述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获得准确的解答。同时,也要注意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尊重他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