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克扣工资,原本应得的工资是22200,实际到手的只有10188,然后领导口头和我说解除劳动合同,不用上班了,但是没有给我办任何手续,解除劳动合同书也没给我,工资也没有结给我,当时签了三年合同,现在我只上了十一个月,我这种应该怎么维权?
回答数:511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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