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因为我欠别人一万二千多块钱,现在没钱还他,他就带他老婆和妻侄子来到我家里把我打伤,然而到派出所他只承认自己打了我,他妻侄子不承认,警察只把我和他带到派出所,他们构成犯罪行为吗
2025-10-12 07:01您好!首先,您的情况涉及到人身伤害的民事纠纷。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对方存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关于是否构成犯罪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只有当对方实施了严重的暴力行为,如使用武器或者严重威胁生命安全等,才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行为。但是,即使没有达到这种程度,如果对方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实际损害,也可能被视为犯罪行为。 因此,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处理,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您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以证明自己的无辜,并为自己争取最大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