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骑摩托车把人给碰到了,送到医院拍片子是骨折了需要住院,然后把伤者送到住院部之后因为没钱就离开了!请问这算是肇事逃逸吗?
2024-09-27 16:08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是否构成“肇事逃逸”需要根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来判断。以下是一些可能适用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没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对“肇事逃逸”的定义进行了明确。“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法规都是基于一般情况下的理解,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形。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您遇到类似的情况,请尽快联系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或公安机关,以便他们能够依据具体情况做出准确的判断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建议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尽可能保持冷静,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