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已经60岁了,在政府部门做了30年会计,无合同,无保险,社保是我自己交的,今年单位解散了财会部门,给了我10万元作为赔偿,当时还写了一个不再与单位有任何关系的字据,我按了手印。现在有150多名曾经在这个单位工作了几年的人也想要赔偿,去政府上访,我们单位的领导让我们退款(出纳的情况跟我一样),说我们已经交了社保是欺骗他们,但我们写的那份字据中已经告诉单位我们自己交了社保,单位领导就说要撕我们写的这个东西,这个依据就一份保存在单位档案室,同时我们已经交了所有的账目,帐号也销了,单位说如果我们不把钱退了,就请第三方查帐,我们同意第三方查帐,有怕单位做假帐,诬陷我们,律师,我老太太该如何做?
2024-10-05 18:50您目前所处的情况涉及到劳动法和民法的相关规定,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 确认您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首先需要确认您是否有合法地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并且该单位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寻求法律援助。您可以寻求法律帮助,向相关机构或组织求助,如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调解解决。如果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通过调解解决,即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的主持下进行协商,达成共识。 提起诉讼。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退还赔偿款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留证据。在处理任何纠纷时,都需要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日后证明自己的主张。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决策。希望您能够早日解决问题,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