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欠款,钱被一人用了,三人还了一半,剩余打欠条,四人共同承担,但最后签字三人签是承诺人,一人为签字为欠款人?现在被对方起诉,三个人责任大吗,什么后果。
2025-03-28 08:28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四人在借款时没有约定还款顺序和份额分配方式,则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借款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借款人是否对债务的真实意思表示。在本案例中,由于借款金额较小且无其他特殊约定,通常情况下借款合同有效。 如果借款合同无效或者存在重大误解,则可能需要重新协商确定还款比例或支付方式。 如果借款合同存在欺诈行为(如隐瞒重要事实),则可能存在不当得利之诉的风险,即债权人有权要求偿还其已支付的款项。 对于剩余未偿还部分,若该部分借款合同已经生效,并且双方当事人均同意按照原定比例分配,则应按协议处理。如果未能达成一致,则可以考虑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至于你的问题,如果你认为自己并未参与其中,而只是作为保证人,那么你的责任可能会相对较小。然而,具体的责任大小还需要看借款合同的具体条款以及法院判决的结果。 在法律上,任何一方都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因此,建议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分析,以获得最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同时,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