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我们付全款买下了正在销售的一楼带院子的房屋,按当时的房屋销售单价,通过和开发商双方达成协议签署了协议,可以置换到未开盘的一楼带院子,届时房屋面积多退少补,待楼盘开盘时按以前房屋单价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现楼盘开售, 开发商已院子面积增加为由,要追加院子钱,合理吗?
2024-07-12 04:02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一年前您与开发商签署的协议中明确了可以按当时的房屋销售单价置换到未开盘的一楼带院子,并且约定了面积多退少补的原则,那么开发商在楼盘开售后以院子面积增加为由要求追加院子费用是不合理的。 首先,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如果合同中已经明确了置换的条件和价格,开发商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单方面变更合同条款,这违反了合同的约定。 其次,院子面积的增加如果是在合同签订之后发生的,并且开发商在合同中没有明确说明院子面积可能会增加以及如何处理这种情况,那么开发商追加院子费用的要求缺乏合同依据。 最后,如果开发商坚持要求追加费用,您可以首先尝试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根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开发商在没有合理理由和合同依据的情况下要求追加院子费用是不合理的,您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原合同约定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