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这个女人同居3年,多多少少给我用了也不少钱,现在分开她像我要给我花的费用,还有手机,戒指,他今年42我3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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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已使用的财物,并且在离婚时可以考虑财产分割。关于手机和戒指等贵重物品,您可以协商处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同时,对于未使用过的财物,如衣物、书籍等,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返还。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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