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买了一套房,当时买房合同写的儿子的名字,儿子当时没结婚,后来房屋出租了,租金一直是母亲在收,现在母亲叫租房者把房租费交给女儿女婿,没有写委托书和别的合同,请问女儿女婿收取房租费合法吗
17天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母亲作为房屋的产权人,有权决定如何使用其财产。如果她希望将租金收入用于其他用途,如支付家庭开销或其他费用,那么她的这种决定是合理的。 其次,在这个情况下,租户是否有权利要求房东直接向他们支付租金呢?答案取决于租赁合同的具体条款。一般来说,如果租赁合同中规定了租金应由房东直接支付给租户,则租户就有权要求房东这样做。但是,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租户可能无法强制房东按照他们的指示来处理租金。 最后,关于是否可以要求女儿女婿代为收取租金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双方之间的关系以及租赁合同的具体约定。如果双方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协议或约定,那么女儿女婿确实有权代为收取租金。但如果是基于误解或缺乏理解而采取行动,可能会导致纠纷。 综上所述,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并考虑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如果有任何疑问,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