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私立学校,签合同2017.09.01到2018.07.05,暑假期间有最低工资2030,但是学校当面以现金形式发放,不走银行卡,而且学校说不给买社保,是合法的吗?7月离职后,可以要求学校买社保吗?
17天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关于加班费的规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也规定了“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等情形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学校没有按法律规定支付您加班费,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至于是否能要求购买社保,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承担相应的缴费义务。如果您离职时仍未缴纳相关费用,可能需要向学校提出赔偿请求。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依据具体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判断。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