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离婚九个月,离婚时女儿一岁半,孩子一直我自己带,考虑到我没有经济来源,离婚时协议离婚,要求男方一个月3000,直至女儿成年。可是对方一直没有兑现,现已欠款11400元!多次催款后无果,对方提出毁约,称扶养费太多,承担不起!说抚养费改至每月1500,不行就走法律程序!我想问如果上诉我能赢吗?抚养费3000合理吗
11天前在处理此类案件中,关键在于证据的收集和运用。首先,您需要证明自己确实支付了孩子的抚养费用,并且对方没有履行约定。您可以提供银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其次,关于抚养费金额是否合理的判断,这主要取决于当地的生活水平、家庭收入等因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综合考虑确定。因此,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应该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再次,关于对方提出的修改抚养费标准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或者数额,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通常情况下,一方需要证明其收入或支出发生变化,导致原定的抚养费无法继续支付。 最后,如果您对抚养权的归属有争议,建议尽早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可以通过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以避免进入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