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10年我离婚了,我们没有家产,他只有一个房子,是小产权房,我觉得孩子跟他,我说房子我也不要,我的那份给孩子,当时他男方最看重的就是物质的东西,我为了摆脱他就什么都没要,法律规则不太懂,后来看看调解书上写的所有财产都归男方,没有写孩子。之前,抚养权本来是男方,2018年7月也就是现在刚刚变更抚养权现在是女方,第一次调解男方没去,再次是开庭调解男方有些无赖,(孩子现在12周岁了)当着孩子的面说以后他什么都不管,没有他的事了,要变更抚养权一分钱他都不会给,看着孩子伤心的哭,我也…一生气就说不要抚养费,我也要抚权
11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时,双方对于家庭财产的分割通常会通过协议或法院判决来确定。在你的情况下,由于没有明确的协议和判决,你的陈述可能需要进一步的解释和证实。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平等的抚养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不愿意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并且可能会考虑经济能力、居住环境等因素。 在这个情况下,如果你认为自己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同时,你也需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保留孩子的生活费用等。 此外,建议你在与对方沟通时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影响。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