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在校学生,今年满16周岁(已满),最近在厂里打了个暑假工,打了十多天了,因为觉得哪里付出和收获没有形成正比,而且公司还强制性加班,所以不想做了,但签过合同,里面说中途不做要赔偿违约金,并且一分工资也不可能得到,请问这是合法的吗?而且领他们的工作服还要保证金,如果辞职的话,真的不能得到工资吗?真的要赔偿违约金吗?请问暑假工该怎么辞职才不被抓把柄又能领到工资?
2025-10-05 08:50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根据您的情况,您有权要求公司退还押金。 如果您决定辞职并希望保留劳动关系,您可以尝试以下方法。 提前与公司沟通,表达您的想法和需求。 说明您愿意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请求公司退还押金或补偿相关损失。 如果公司的态度较为强硬,可能需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请注意,具体操作需结合实际情况和个人权益保护。如果您对相关法律条款有疑问,建议寻求专业法律意见。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