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女孩离家出走去了18岁男孩家里。18岁男孩刚好出差,15岁女孩自己一个人在他家女方父母告男方是可以的吗?
2024-09-26 13:26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特殊权益和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如果15岁的女孩确实已经达到了犯罪的程度,那么她可以被视为成年人,并且她的行为是非法的。 然而,在这个案例中,女孩并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所以她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此外,女孩与男子之间的关系也不属于法定婚姻范畴,因此男方无法起诉女方。 在此情况下,女方家长有权要求男方赔偿女儿因离开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生活费、医疗费等。同时,女方家长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男方的监护权,以确保女儿的安全和利益得到保障。 总之,虽然15岁的女孩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女方家长提出的请求,应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