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与合伙人一起经营一家店铺,后期我要买房与他协商后以店里的名义借了十万块给我,后期还款从我的工资和分红里扣除,为期两年,期间利息照付,我以把钱还清了后借据一直在他那不给我,现在他不让我干活还把我往外赶,还说我欠他钱又拿这十万的借据威胁我,我改怎么办?
8天前首先,您需要明确的是,您在借款时并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借贷双方应当平等自愿地进行交易,并且借款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其次,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已经按照约定偿还了借款并提供了相关证明(如银行转账记录等),那么您可以要求借款人归还剩余款项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如果您的借款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建议您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同时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日后申诉或诉讼。 最后,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起诉借款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在采取任何行动前,请确保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