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9年结婚,现有儿子7岁,女儿两个月。婚前女方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现该房已被女方出售,住在岳母家。由于本人家境不好,父母长期重病,但他们都能自食其力,本人在一家省直单位上班,属中层,年收入约30万,女方在中学上班,收入约12万,结婚7年多来,我几乎全部收入都用于家庭,子女开支,可女方却一直嫌我收入不高,脾气极差,但为孩子一直忍气吞声。最近,因二胎出生,家庭开支极大,我几乎用尽全部收入,对方却还嫌不够,原买房款却分文不用,我也不知去向。前几天晚上,她把我从床上拉起,大吵大闹,深夜把我赶出家门,强行收走钥匙,这种情况已不下五次,回想这些年,我已经身心俱疲,决定离婚,现要求儿子归我抚养,原婚前按揭房合理补偿我。请律师您给我建议,谢谢!
2024-10-16 05:16根据您的描述,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严重的经济不平等和情感虐待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支持您的请求,并考虑将孩子的抚养权给予您。 关于房屋的处理,您可以与对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或者通过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则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此外,对于经济赔偿的问题,您可以通过提供证据证明您在婚姻期间的经济贡献和损失,以及对方的行为导致的财产减少等来主张经济赔偿。在实际操作中,最好聘请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