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万达广场出租一间店面,去年11月25号签的合同,合同期是五年,房租费是一年16万,房租费是半年一交,交房租是提前一个月交的,这个3月20号交后半年房租,可20号他没交,告诉我说他不做了,也就是说店面他不租了,后半年房租他也不交了,因为我租的是一年,不是半年,请问我该怎么处理呢?
2025-06-13 22:04首先,您需要确定该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如果合同合法且双方已签署,那么您可以要求对方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您的房东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租金,您有权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并可能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再次,如果您与房东协商未果,可以考虑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在起诉前,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如租赁合同、付款记录、通话录音等相关证明材料。 最后,为了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建议您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此外,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和指导,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