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原住哈尔滨车辆厂公产房49米,二室一厨,我八五年结婚和父母在一起,母亲89年9月去世,父亲九一年再婚一起住,原住址九三年拆迁九四年竣工,分两户,一户21米一和28米,户口分开,父亲05年5月去世, 八月份继母把房子改成了自己的名,零九年车辆厂房子买断也用了我父亲的工龄,去年寄母突然去世,现房子还是继母的名字,他儿子住着,我和我姐姐是否有继承权,谢谢了
2024-12-28 02:25首先,关于您的父亲是否能够通过工作年限购买车辆厂的房子,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该法规,如果您的父亲在退休前有连续缴纳一定年限的社会保险,并且符合其他条件,则可以申请购买或租赁城市房屋。 其次,关于您能否继承房产的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您父亲生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那么您有权继承。但需要注意的是,在中国,房产继承通常遵循法定继承的原则,即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继承,而不是按照个人意愿确定继承人。因此,您可能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获得对房产的所有权。 此外,关于继母将房产改为自己的名字,以及继母的儿子是否居住其中的问题,建议您与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或律师咨询,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及实际操作流程。 最后,关于继母是否能使用您的父亲的工龄购买车辆厂的房子,也需要详细询问相关政策规定。请注意,这涉及到复杂的法律关系,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