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好!我叫霍秀春,2016年离得婚,孩子16岁,是在新疆沙湾县办的离婚手续,孩子的抚养权归我,男方每个月拿1000元的抚养费,从离婚到现在男方一分钱也没过,期间我要过多次,都没给,现在我想通过法律来保护我和孩子的权利,我和孩子现在都在外地,男方现在不接电话,而且还把我的电话拉黑,我只是个普通老百姓,妇道人家,能力有限孩子要上大学了,我实在没办法,想请求法律给予帮助,
15天前尊敬的霍女士。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与前夫存在离婚纠纷,并且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用等问题,您可以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时,您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您对孩子的抚养权享有合法的权利,并证明前夫未履行其应承担的抚养费用。 此外,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建议您委托一位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律师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和帮助,协助您收集证据,准备诉讼材料,并代表您参加庭审和其他法律程序。 请记住,在面对家庭矛盾和法律问题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是非常重要的。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并为孩子的未来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