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朋友欠我的钱,写的欠条过期了,现在还能不能生效,过期10天了,
19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欠款事宜,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应当在债权人请求其履行义务的期限内履行。如果您的朋友在约定的期限内没有还款,那么他的债务就可能被认定为逾期债务。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即使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债权人的权利仍然可以得到保护。例如,在实践中,一些国家和地区允许债权人通过“追索权”来对抗债务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能够证明自己对债务有合法的权利,并且债务人在合理的期间内没有偿还,那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偿还欠款。 建议您尽快采取行动,与您的朋友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请务必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欠条、录音、证人证言等,以便于日后提供给法庭作为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