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我公公买了一套房子给婚后我和老公居住,房产证上写的是公公的名字,可是公公年龄大了,无力偿还贷款,让我老公用结婚后他赚来的工资还贷款,那么如果离婚了。房子有属于我的一半吗。因为婚后来个赚来的钱属于共同财产、他没有上交用在脸上我们家庭开支,而是去还公公的贷款,而我赚来的钱用于家庭开支、那么离婚后房子有属于我的一半吗
2025-03-02 23:11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财产通常被认为是共同财产。在您的情况下,虽然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您公公的名字,但您和您的丈夫共同生活在一起并因此取得了对房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 然而,如果您认为公公为购买该房产付出了经济努力,且您也做出了贡献(例如,您可能通过工作或其他方式帮助支付了部分购房款),那么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将一部分房产视为共同财产。 此外,关于收入分配的问题,如果公公未向您提供任何经济支持,并且您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了收入,这些收入应该被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除非另有协议。 最终,是否可以将房屋视为您的个人财产,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您与公公之间的协议、您和您的丈夫之间的约定以及当地法律的规定。建议您咨询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