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国企员工,企业一直拖欠工资,今年公司又改革裁员,我实在受不了了,就办理待岗了,企业答应待岗期间发生活费交保险,这才刚一个多月,现在强制安排我上岗,说三次机会,不服从安排就解除劳动合同,我也不想跟着这企业干了,就问如果三次我不服从,解除劳动合同我能要赔偿吗?解除合同我可不可以领失业保险
2024-12-08 11:51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在与企业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有权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关于您的具体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以下建议。 了解并确认您的待岗是否合法。首先,请确保您的待岗是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定的,通常情况下,待岗应基于员工的个人意愿或者工作表现不佳等情况。若存在争议,可以寻求工会或相关部门的帮助。 协商解决。尝试与企业进行沟通,提出您的不满,并要求企业提供明确的解雇理由。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以获得公正处理。 保留证据。在任何纠纷中,保存好所有的书面记录(如会议纪要、电子邮件等)以及口头交流的录音等资料,这些都有助于证明您的立场和遭遇。 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如果您认为企业的做法不合法,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若调解不成,则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后通过诉讼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至于您提到的失业保险问题,如果企业在您被解雇后仍未支付应有的补偿金,您可以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一般来说,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已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已经办理失业登记等。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法律规定来分析。希望我的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