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问一下 女方在婚前有一套住房 一套商铺都是按揭贷款买的还有60万没有还完 男方和女方结婚后会变为共同债务么? 还有男方替女方还清债务的话男方有权与女方共同分这两套房子呢 商铺和房子都是女方的名字
2024-08-06 13:38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当认定为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所有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 至于您提到的男方替女方偿还剩余的按揭贷款,这通常被视为一种经济帮助行为,但是否能成为分割共同财产的基础,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该行为是出于善意并基于对婚姻关系的信任,且未损害任何一方的利益,则可能被视为合法的行为。然而,如果这种行为是为了逃避债务或其他不正当目的,则可能会被法院视为无效或非法。 此外,对于房产来说,虽然房屋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但在司法实践中,若另一方能够证明其对该房产享有实际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的权利,并且该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主张排除妨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请求权,那么也可以作为对抗债权人的依据之一。 总之,如果您希望就这个问题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请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