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属于未婚同居有孩子的,2008年在和他(潘洪军)同居期间他(潘洪军)用我的身份证办理了三台斗山装载机按揭贷款,尾款我记得还有10万多没还清,2010年他(潘洪军)因为诈骗罪被逮捕入狱至今,在2010年三台装载机也一起被斗山公司收回,今天我忽然发现我竟然被列入失信人员被法院执行,在这之前我从没接到法院的传票和联系电话,我自己一人带着孩子单身打工抚养孩子,生活异常不容易,现在这样情况我要怎么解决,事隔多年以前还款的票据我也找不到了和合同书,但是他们把装载机拖走的时候打更的老头我能找的到,他能证明装载机被斗山公司收回,我现在要怎么办求帮助。
27天前您的情况确实比较复杂。首先,您需要了解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即使债务人已经死亡或者失踪,债权人仍然有权向其遗产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主张债权。因此,如果债务人在去世后没有留下任何遗产,则他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他的遗产以偿还债务。 其次,关于您提到的“失信人员”问题,这意味着您可能已经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并且有可能面临财产冻结、银行账户限制等措施。如果您认为自己是无辜的,您可以尝试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例如提出异议、提起诉讼等方式。同时,建议您尽快与相关的金融机构联系,说明您的实际情况并寻求解决方案。 最后,对于您提到的“找不到债务人的还款凭证”,您可以考虑采取一些补救措施,例如向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要求人民法院对丢失的债务凭证进行公告查找;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如向债务人的朋友、同事或亲戚询问,看是否能够找到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