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跟老公离婚,他不去民政局,说让我把协议写好,他签字,可以吗?我有两个孩子,我有正式工作,可以留下两个孩子吗?
2025-09-08 16:5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共同决定家庭事务。如果您的丈夫不愿意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您可以考虑以下方式。 寻求调解。与您的丈夫进行私下协商,尝试解决分歧。 申请法院调解。如果您和您的丈夫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在离婚过程中,您有权保留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并且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照顾这两个孩子。因此,建议您尽快与您的丈夫沟通,寻求解决方案,并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来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