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父母先后去世,留下一套住房。之后我和我老公离婚了。离婚以后,我们姊妹几个,去公证处把我父母的房子公证给了我,其他人表示放弃。后来去房产局过户,需要我前夫来签字,他不配合,拒绝签字。导致成我现在的房子也过不了户,也卖不掉。我现在就想咨询一下我有没有权利通过法律,起诉他,让他到场签字?谢谢!
2025-02-01 23:08您好!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您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您的前夫要求其在房屋过户时到场签字。这通常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收集证据。为了证明您有权继承房产和房屋的转让权益,您可以收集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买卖合同等文件。 提起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诉状,并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请求确认您对房产的所有权或解除房屋转让合同中的任何条款。 准备答辩。被告(即您的前夫)可能会提出抗辩,例如产权属于他人、合同无效等。如果您认为自己的主张成立,请准备好相应的反驳理由。 开庭审理。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庭审,听取双方的意见和陈述,最终作出判决。 请注意,在行使法律权利之前,建议先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您的行动符合法律法规并保护自身利益。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