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我与朋友4人在农行贷了一笔款,两年后贷款到期他们一直不见有人去续贷,2014年在和经理的商讨下经理决定将我与他们分离担保责任,叫我重新组建两个人做担保,说这样我就与前几个人没担保关系了,办完手续后还给我们3人贷款13万,可在15年的时候不知什么原因,经理以我之前贷款有不良,硬是又把我与前几个人关系拉扯在一起,还冻结我4万6千元钱,如今,经理将我们三人告上法庭,拒还贷款,(他们两个10万以还)我就搞不明白,之前我要是有不良记录的话他们还会贷款给我吗?现在怎么就不良了呢?我4万6千块钱去哪了呢……请问,这是不是欺骗?我该怎么办才是?
2025-02-21 16:43您好!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会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审查。如果借款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可能会被拒绝贷款申请或者要求增加贷款条件。 关于您提到的不良记录,这可能是指借款人在过去一段时间内未能按时还款或其他违约行为。这些信息通常会被存入个人信用报告中,成为贷款决策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 至于您提到的冻结资金和起诉的问题,这可能是由于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未按照约定归还贷款本息,导致银行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情况不符合起诉的标准,建议您及时联系银行或金融机构了解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在此过程中,您可以考虑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银行的催款函、贷款合同等,以便于证明您的清偿能力以及借款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此事,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这个问题,避免因贷款问题影响到日常生活和工作。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