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12岁前两天来无意把人家的房子里的东西烧了,后来房主报警,跟警察说里面的是酒和油价值2万多,警察说他们看到的东西最多值1一2千。,请问如果他的东西真值2万多那我是不是要赔2万多?如果我不赔会怎?
2024-12-03 20:08根据法律规定,故意毁损公私财物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案例中,您儿子的行为构成故意毁损财物罪,因此需要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赔偿。 如果您认为您的儿子的行为并非故意造成的,并且认为损害的程度不严重,则可以协商解决,要求对方适当降低赔偿金额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补偿。但无论如何,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否则可能面临刑事责任风险。 此外,如果警方确认物品的价值确实为2万多元,那么您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您的儿子行为的性质及损害程度。同时,您也需要准备相关的财务凭证或其他证据,以便在后续处理过程中作为支持材料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