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拆迁补偿继承法,因为我年幼时我有个四叔无妻无子去世,我爷爷只用口头上说叫我给他立孝,然后属于我四叔的所有土地房屋归我所有,没立字据依据,后来我爸在我十五岁过世,我妈改嫁,最后2012年拆迁,我本该拿到我四叔和我爸的财产,我幺叔就说我如果继承我爸的就不能继承我四叔的,我想咨询一下相关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看待这个问题的?
2025-01-17 22:34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未立遗嘱的情况,遗产应按照法定顺序继承人进行分配。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由于没有明确表示遗嘱或口头遗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进行处理。 首先,您是被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其次,作为四叔的父亲,您也有权继承四叔的遗产。因此,您应该有权获得您父亲和四叔的全部遗产。 至于您提到的“幺叔的说法”,这是不合法的。按照法律规定,无论谁拥有遗产,都有权利将其继承。因此,您有权继承四叔和父亲的遗产。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