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与我前夫离婚时,没有分割财产,离婚协议上写的是孩子抚养权在他手里,我不出抚养费,但是现在孩子是我一直扶养,他2年了来看了俩三次。当初他跟我说孩子得抚养费,他没钱,等有能力一次性给我补上,可是现在俩年了……我问他要抚养费,他跟我说,等孩子上学才开始出钱,之前的他不给,因为他也来看过……我想问这俩年的抚养费我能要上吗?
2024-11-28 01:55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且约定由一方抚养子女,那么另一方需要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然而,在实践中,有些情况下,由于经济条件或其他原因,一方可能确实无法按期支付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协商或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解决。具体而言,您可以要求对方提供证明其目前的经济状况和支付能力,并考虑是否可以分期支付抚养费。同时,您也可以寻求其他途径来获得支持,如社会救助或者政府补助等。 最后,请记得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应尽可能地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尊重对方的人格尊严和社会公德,避免因个人情绪而做出冲动决定。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