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成立如果没有召开业主大会是否合法
2025-03-15 09: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业委会的成立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如果一个小区或社区没有召开业主大会,直接由业委会自行成立,这在理论上是不被允许的。因为这是违反了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条的规定,“业主委员会由全体业主通过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也就是说,只有当所有业主都参与并投票决定时,才能选举出业委会成员。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也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经营性物业和其他公用设施设备的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用于物业服务费的提留。” 综上所述,如果一个小区或社区没有召开业主大会就成立了业委会,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认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并可能导致业主权益受损。因此,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遵循法定程序,确保业主的权利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