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纠纷。对方先动手打人,后来撕扯中双方倒地。然后就是我们锁骨骨折,对方只是皮外伤,现在都出院了,花费的医药费互相抵过后说给我们只付一万四,后来派出所说这是双方责任一人承担医药费的一半?原因就是你们同时倒地,现在对方只付七千元,请问律师这一人责任一半合理吗?
2024-07-11 00:49在处理此类邻居纠纷时,首先需要考虑的是事实真相和责任划分。根据你的描述,对方先动手打人,这在法律上通常被视为过错行为。然而,双方在冲突中都有一定程度的身体接触,导致双方都有伤害,这可能会影响责任的划分。 如果对方先动手,并且你们在自卫过程中造成了对方的伤害,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你们可能享有正当防卫的权利。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等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如果自卫行为超出了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那么超出部分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派出所提出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医药费的建议,可能是基于双方在冲突中都有受伤的事实,但这并不意味着责任完全对半分。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们认为对方应承担更大的责任,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事实和证据来判定责任比例。同时,建议收集和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记录、费用发票、目击者证言等,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