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七年前与一家国企合作,当时签了供货合同,款没付完,当时没有欠条,请问我现在可以拿着合同去法院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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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你的问题,如果你的供应商在合同中明确表示同意履行义务,并且你有证据证明已经向其支付了部分款项,那么你可以依据合同要求供应商履行剩余的付款义务。同时,如果供应商拒绝履行合同中的义务,你可以根据合同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建议你在提起诉讼前先尝试和解,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损失。希望这些建议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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