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10月6日提出了书面离职申请,部门经理等都已签字,人事也受理了,然后说我已转正一个月后才能正式离职,办最终手续,11月10日我去办手续,人事说把我的离职申请表弄丢了,因此他们已替我交了十一月份的保险,要我把自己的部分以及公司部分交的钱都补上,我应该怎么处理? (2)当时公司让签的是空白合同,也没给乙方,按劳动法,是不是等于我们没签合同,公司每月应付双部工资?(3)当时发的offer上说的是2个月转正,入职2个月后也让我们填了转正申请表4个月后又说我们一批进去的大学生都没有转正。
2025-03-01 20:54关于您的第一项问题。 您已经提交了离职申请,并且部门经理和人事都已经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由于您已经处于试用期满的状态,按照公司的规定,需要等到转正后再办理离职手续。然而,在您提出离职申请后的第7天,人事部门表示您的离职申请表丢失,导致无法为您办理离职手续。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对方提供一份新的离职申请表,并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对于第二项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员工已经在公司工作一段时间,也无法认为是签订了有效的劳动合同。因此,即使公司声称有合同,实际上并未履行相应的义务,也没有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 至于第三项问题,根据您的描述,公司似乎存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在未与员工签订任何书面合同的情况下就安排员工开始工作,这构成了非法雇佣行为。此外,公司还要求员工承担因公司原因造成的额外费用,这是不公平的。建议您立即联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 最后,第四点问题中,公司称一批进入公司的大学生没有被转正,这可能是因为公司内部管理的问题或者招聘流程中的疏漏。如果您对公司的解释不满意,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如申诉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等机构,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其他途径解决,比如与其他同事协商解决,或者向公司管理层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