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我实习半个月后签订两年劳动合同,一个月后因事请假,然后就没去上班了,老板也没再过问。我就去别的地方工作了,现在前老板让我回去工作,暗示我不工作我的合同还没履约,可以告我,我是不会回去工作了,如果她告我我需要赔偿吗? 工作的一个月 公司没有为我缴交医社保,合同上说什么要赔偿 不过没有写清赔偿金额 合同上的最低工资 也比实际给我们的最低工资要低因为我请假 所以转正后那个月的工资1800她也没发给我 我是转正一个月之后 离开的 不过离开得很突然 如果告我 我要赔偿吗
2025-03-01 21:00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并且在实习期间有了一定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如果您决定不再继续工作或离职,请务必遵循公司的规定进行交接和结束流程,以避免可能产生的纠纷。 关于医疗社会保险的问题,您可以要求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例如社保缴费记录、保险单等,来证明您是否已缴纳了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如果公司未能提供这些文件,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解决这一问题。 至于工资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公司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您可以要求补发工资差额,并可申请经济补偿金。此外,由于您的辞职行为属于“非正当终止”,可能会对您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建议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尽量协商解决问题,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