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个人盖的厂房有合同没审批于续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吗? 2005年10月,村委会招标承包土地建厂房,我投下3亩地建了楼房和车间,去土地局办手续沒办成,但建房也沒受干预,现在镇政府以拆违治乱的名义要拆除,因补偿费太低我沒达成协议,请问我所建的房屋合法吗?
29天前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因此,你所盖的厂房即使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也不影响其作为你的合法财产。 二、关于拆迁补偿的问题,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执行。如果你与政府未能达成协议,你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房屋为你的合法财产。 三、如果你认为政府的行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寻求救济。 向上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 请求司法机关进行监督或调查。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务必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