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个朋友在一个公司上班,加班到凌晨两点,早上5点过钟骑电动车回家途中不幸摔伤,导致颅内出血,现在做开颅手术3个月了人未醒,公司先派人来说不属于工伤,公司没付任何费用,现在又说公司要与其接触劳动合同,请问一下像这种情况公司有没有责任?公司与在人还未醒且还在治疗中就接触劳动合同对吗?
24天前您好! 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发生事故受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即使您朋友的人身伤害不是因公所致,也应该被认定为工伤。 至于公司的行为是否合理,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如果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了相关部门,并采取了相应的救援措施,那么可以认为是积极履行了自己的职责。但是,如果公司没有及时报告或处理事故,或者存在其他不妥之处,则可能构成违约或违法行为。 如果您朋友的人已经进行了开颅手术并处于昏迷状态,那么公司确实应该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包括支付医疗费用和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等。同时,由于公司未能妥善处理此事,可能存在违约的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