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在商场上班,签的是上海的派遣合同,现在合同还有到期,9月28日就要撤柜了,现在用功单位还让我们继续工作,派遣公司不让我们继续工作,而且让我们主动签辞职信,我们不想离职,关于赔偿问题用工单位说应该派遣公司负责,派遣公司说应该用工单位负责,我们想申请劳动仲裁.撤店没有提前通知,拖延工资,撤柜后没有合理安排我们,加班没有按照合同上的底薪给,这些都能仲裁吗?可以要求N➕1的赔偿吗
15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首先,关于您的问题,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您可以选择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协商。如果您与用工单位已经就补偿事宜进行了协商,那么您可以通过与用工单位进行沟通来达成一致。 调解。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请求调解,由第三方对双方之间的争议进行调解,以帮助您找到解决方案。 诉讼。如果以上两种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您也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在您提起劳动仲裁之前,建议先尝试与用工单位进行协商,了解对方的具体诉求和理由,并且明确自己的权益所在。 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提前终止合同的补偿金。这是由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提前解除合同而应支付的赔偿金。 -拖欠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工资,则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双倍工资。 -加班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工伤赔偿。如果员工因工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需要提供医疗证明等材料,按照法律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请注意,在提出任何赔偿请求时,请确保您的证据充分,以便能够成功索赔。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到您,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