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95年以农民合同工的形式与单位签的劳动合同,基本工资231元同时加班费夜餐费奖金补贴加起来每月工资到手560左右不等。与城市合同工也就是所谓的正式工相差一半,属于同工不同酬。每三年签一次合同,一直到06年才涨一次工资由原来的231升涨为600元再加上夜餐出勤补贴基本工资到手是780左右不等,同样是正式工的一半欣慰的是奖金可以和正式工相差不多了。同时每月扣除养老保险49元实际基本工资拿到730左右不等。虽然每月扣除养老保险费但是并没有建立养老保险也没有实际缴纳!10年之后好像就签过一次合同再没有见过合同是什么样子。如今工作二十三年了突然通知下月月底停止工作解除合同。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5天前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养老保险费用,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也应依法代扣代缴。如果您发现公司未依法代扣代缴,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投诉。 此外,您的权益还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如果您认为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如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违法延长工作时间等问题,您还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或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有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如果公司未能给您安排年休假,您也有权要求补休或者按法律规定领取相应的赔偿金。 最后,建议您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例如工资单、社保缴费记录、工作证明等,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提供有力支持。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人士协助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