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作地点为我买了一份意外保险,然后我现在辞职了,工作地方提出要我支付意外保险费用1400,理由是我没有做满一年,但在之前并没有给我说过我为做满一年要让我支付意外保险金这件事情,只说了给我买了意外险,她这种做法违法了吗
15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购买的意外保险中可能并未满足要求提供额外一年服务的情况。然而,如果您的工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此条款,那么该公司的行为可能是合法的。 首先,请确保您已阅读并理解了与保险相关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包括任何关于提前终止或解约时应支付的赔偿金额的规定。其次,如果您对合同中的规定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解释和建议。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检查合同细节。仔细检查您购买的意外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了解是否有关于需要提供额外服务才能获得保险赔付的具体说明。 提出质疑。向公司提出质疑,询问他们为什么要求您支付未履行的服务期费用,并提供相关证据支持您的主张。 寻求第三方意见。考虑聘请一名法律顾问来帮助您审查合同条款,评估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您支付未履行的服务期费用。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保持沟通渠道畅通是非常重要的。希望这些建议能帮助您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