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在邯郸市成安县城购买一套房产,当时开发商并未取得预售证,所以只缴纳十万元定金(收据见附件),签订的是购房意向书(纸质版在开发商手中,当时的照片丢失,故借用别人的,见附件);现因个人原因需要退还意向金,从2017年11月与开发商沟通退还至今,开发商一直说绝对给你退,但老板未签字,所以一直未退还;针对此类问题,是否在邯郸能起诉该开发商,并由法院督促该开发商退还意向金?
2025-05-05 15:3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意向金并主张民事权利,您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您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您的权利和请求的真实性。此外,建议您及时联系有关专业人士或法律顾问以获得更具体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