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离婚时协议股票归我,车归男方。离婚后男方名下的股票一直没有交易也没给我,现在我已经起诉他要求给我股票,法院已受理于3月16日开庭。可现在我与男方又达成书面协议,车归我,股票我不要了,请问我们的书面协议开庭时可以用吗?
29天前您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您已经和对方达成了书面协议,且在法院的调解下也同意将车辆归您所有,但是股票仍然属于对方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在双方对财产分割有争议的情况下,法院可能会优先考虑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利益,并尽量促成双方和平解决纠纷。 然而,如果您认为书面协议是公正合理的,且对方愿意接受该协议,您可以向法院提交书面协议作为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这通常会减轻法庭的工作量,让法官更容易理解并支持您的请求。同时,您还可以通过口头陈述的方式补充说明,强调您对家庭责任的理解和支持以及双方达成共识的事实。 最终,是否使用书面协议取决于您对案件的具体理解和法官的考量。重要的是要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程序,并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可能的话,最好寻求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了解适用法律并在必要时提出有效的辩护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