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跟我老公离婚,但是他欠我娘家八万块钱,有三万他打了欠条,五万没有打。还有就是他外面欠了几十万的钱,但是他借别人的钱,我一分的不知道,我也没有跟他去借过一分钱。如果我跟他离婚,是不是我得给他还一半的债。
2024-12-23 13:09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属于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家庭生活需要或双方约定为个人债务。因此,在您丈夫欠您的娘家8万元人民币时,这笔债务应视为共同债务,并且应该由您和您的丈夫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此外,如果您的丈夫欠他人数十万元,这些债务通常也应当被视为共同债务,因为即使对方知道借款给的是您的丈夫,他们也需要偿还债务。但是,如果您认为您丈夫并没有向外界借钱或者借钱的情况不清楚,请与您丈夫进行沟通,了解他的具体财务状况并协商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