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公民姓名权的问题。我今年32岁,男,我的名字不好听,是女生名字,经常受到歧视与嘲笑,搞的我都没自信了 前些年我去改过名字,村里镇里都签字同意了,县里公安局不让改,说过18岁了不准改,当时啥也不懂,就算了,没改成 我想请您帮忙查查姓名权有关法律法规,我这种情况能不能改名字,谢谢 我还听说要塞钱给公安局走后门才能改,是这样吗? 请律师帮帮忙,谢谢
2024-11-05 00:36您的情况确实非常困扰和痛苦。根据中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姓名,并且姓名作为个人身份的重要标志,在许多场合下都会被使用或提及。但是,对于一些特殊原因,如健康状况、宗教信仰等,国家可能会要求更改姓名。 在您提出的情况下,由于您提到的情况可能涉及隐私保护和个人尊严问题,建议您首先寻求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或者社会工作者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感受和需求。同时,也可以尝试向当地的人事部门或者民政部门进行咨询,了解具体的政策规定和申请流程。 关于是否需要支付费用以改变姓名的问题,这取决于当地的政策规定和具体情况。通常情况下,为了维护个人权益,一些机构会提供免费或者低成本的服务。但请注意,任何行为都应基于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 最后,希望您能够得到更多的支持和帮助,早日走出困境。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专业法律咨询服务,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