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前任职公司于深圳总公司,挂职南京分公司,工作地点在苏州常熟,因为离职前一月工资问题,现需要提出劳动仲裁,请问我应该在哪边提交
2024-10-08 03:47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劳动仲裁事宜,建议您根据以下步骤进行。 选择合适的仲裁机构。首先,您需要确定您所处地区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如果您是深圳市的员工,可以联系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果是江苏省南京市的员工,则可联系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提交书面申请。您可以通过邮寄或者直接送达的方式将您的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提交给相应的仲裁机构。 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与工资支付相关的证据材料。 参加仲裁程序。如果被对方方提起反诉或不同意调解,您可以参加庭审并提供证词和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以当地规定为准,并及时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了解最新的政策和要求。希望您能够顺利解决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