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小孩,在学校相撞,有轻伤,一年级学生到二年级教室,相撞的,小孩在学校有买保险,学校不愿承担责任,让二年级小孩负所有费用,要求我们拿一千元陪偿!请问是否由二年级学生负责。
16天前在教育机构内发生的伤害事件通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两名小学生在学校内发生碰撞,并导致轻伤,那么学校可能会被要求承担一定的责任,特别是如果学校没有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来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或者未能及时处理事故。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法规和学校的赔偿政策而有所不同。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学校不愿意承担责任并提出要从二年级学生的身上赔偿,这可能意味着他们认为二年级的学生对这次事故没有直接的责任或参与。然而,这种做法并不总是合理的。在某些国家和地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可能被视为有义务为他们的孩子支付任何由此引起的赔偿金。 因此,建议您与法律顾问详细讨论此事,以了解当地法律规定以及如何保护您的孩子免受不当行为的影响。同时,确保收集所有相关证据,以便将来在必要时进行有效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