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未完成绩效考核扣除工资20%以上并未有任何书面或口头告知,期间也不允许移岗,是否合理?
2024-08-03 04:33关于您提到的未完成绩效考核导致的扣款和工作调动问题,这涉及到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规定。首先,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明确约定绩效考核的标准,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未能达到标准则可能受到的处罚。 其次,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该采取正式的方式通知员工其未达预期绩效的具体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解释和处理方案。这种方式可以减少误解和争议的发生,同时也确保了双方之间的沟通渠道畅通。 最后,企业在实施任何调整员工职位或薪酬的措施之前,应先征得员工的同意,并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示和备案。同时,对于已经离职或者已不存在的工作关系,不应再对员工进行任何形式的罚款或其他形式的经济惩罚。 总之,公司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充分考虑法律规定和员工权益,避免因管理不当引发的纠纷。如果有任何具体的问题需要解答,请随时告诉我,我会尽力为您提供帮助。